□段文金晶(西南科技大学)
在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尤其是在有最低限速的道路上,一些车辆的行驶速度,却明显低于正常水平,这种超低速行驶的行为,也被称为“龟速行驶”。前不久,上海交警整治“龟速行驶”引发社会关注。交警表示,超低速行驶容易导致道路通行能力下降,还会造成危险。(4月19日 央广网)
真正地谨慎驾驶,是驾驶员在法定限速内保持合理车速,同时通过观察路况、保持车距、预判风险等来实现的。而龟速行驶则是一种违背交通规则的静态防御,其本质上是将个人安全感凌驾于公共路权之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均设有最低限速,刻意低速行驶的行为不仅违反法规,更破坏了车流的协同性。
“龟速行驶”对道路生态的破坏不容小觑。据统计,低于车流平均速度导致的车祸,要比高出平均速度导致的车祸比率高。龟速行驶相当于人为制造出“移动减速带”,这种非常态的行驶速度容易导致后车频繁变道超车,从而增加追尾事故的风险。更严峻的是,低速行驶往往伴随着驾驶者的分心操作,这些行为进一步放大了行车的安全隐患,也不符合安全驾驶的范畴。
道路是现代社会的高效动脉,而非个别驾驶者的安全训练场。当我们在方向盘前系好安全带时,也该为公共交通安全系上认知的安全带。真正地谨慎驾驶,是让每一辆车都成为畅通车流中和谐跳动的音符,而非突兀的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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