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起点终点标志

高速起点标志,是在路上跨一条横线;加红色撇线和距离的是高速终点预告标志。标志如下:

高速公路起点终点标志-有驾

高速路终点标志如下:

高速公路起点终点标志-有驾

标志指引

高速公路标志通常是两条道路中有过街桥的标图,其背景颜色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中国内地、中国台湾、韩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瑞士等使用绿色背景;英国、德国、奥地利使用蓝色背景;还有其它,如中国香港快速公路标志是一个红色框,白色底及红色过街桥,路牌背景色在1990年代由蓝色改成绿色。

为更容易让司机在较快车速下能清楚地阅读标志,许多国家高速公路标志使用黑体等字体,防止标识辨认不清。如中国内地使用黑体和Helvetica字体,美国、加拿大和中国台湾采用美国联邦公路总署(FHWA)字体,德国使用DINSchrift字体。

截至2003年,瑞士曾使用过VSS字体,后改用Frutiger字体,使司机从长距离更清楚地辨认字母。高速公路上均不使用带衬线的字体(比如Times)或者白体(比如宋体)(中国京沪高速公路个别出口有罕见的serif体英文字母)。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ManualonUniformTrafficControlDevicesforStreetsandHighways》,中国国内国外统一将AGS(高速公路出口前置指示标志)分三级设在出口匝道上游500米、1000米和2000米处。

如受到桥梁或隧道等影响,第一次出口预告可能调整为出口前2500米或1500米处,在出口前500米处设置第二次出口预告,于出口前设置第三次出口预告。在出口的减速车道开始前300米,设置绿底、绘制三条白色斜线的减速车道预告。

200米,设置绿底、绘制二条白色斜线的减速车道预告;100米,设置绿底、绘制一条白色斜线的减速车道预告,并于减速车道与主线道分离处设置“出口”标示。中国香港仅在出口前500米设有预告,在300米、200米和100米设减速车道预告。

扩展资料

行车方式

1、在加速匝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已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且应先在外侧车道行驶;

2、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应系好安全带,货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固定座位外,不得载客;

3、小客车在左、中间行车道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在右边行车道行驶;

4、需变更车道或超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不得持续占用超车道,不得持续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5、行车最高限速120千米/小时(小客车)、100千米/小时,最低限速60千米/小时,实际根据道路限速指示牌要求行驶;

6、高速行驶中避免猛打方向盘,如遇有大风时,方向盘不易控制,需降低速度,谨慎驾驶,注意横风;

7、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得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得在匝道上超车或随意停车;

8、车辆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车辆装载规定的,须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

9、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之间,必须保持安全间距;遇大风、雨、雪、雾天等恶劣天气时应减速行驶;

10、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应按出口预告标志提前进入与出口相接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需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后经匝道驶离;若错过出口,必须继续前行至下个出口才能驶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速公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速公路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