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下的旧车牌要回收,回收之后一般是销毁,而后将这个车牌再放入机动车的号牌库,重新由他人申请牌号时再利用。在回收旧车牌期间,新车牌还没到的时候,就用临时车牌上路行驶。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及时要求车辆管理所更正。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确认。确属登记错误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更正相关内容,换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应当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交管12123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步骤如下(华为p40 HarmonyOS2.0.0.218 交管12123 版本号v2.9.1):
1、进入交管12123,并登录。
2、首页最上方点击搜索,
3、输入补换牌证,再选择机动车号牌,
4、阅读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确认车辆信息页面,包括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机动车状态。
5、进入资料填写页面,填写业务类型、申请原因(号牌灭失或丢失)、是否需要临牌、取件方式、临牌邮寄地址和机动车号牌上牌点等资料信息。用户可以选择自取或邮寄两种方式。如自取,需选择自取网点;如邮寄,需填写收货地址。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6、进入补换领号牌提交页面,确认所填资料信息无误后,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核验通过,完成补换领牌证业务申请信息提交。提交成功后,用户可通过首页→网办进度功能随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车管所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