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有问题能换车,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法),新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具体如下:
一、三包法有效期:
根据新三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汽车三包有效期不能低于2年或5万公里,保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其中有效期和保修期是根据购车发票或提车日期进行计算的。
二、7天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三、60天(或3000公里)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四、三包有效期内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汽车出现以下情形时,消费者可以凭借购车发票、三包凭证申请退换车辆: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