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辆是指因非自然磨损造成事故损坏,导致机械性能和经济价值下降的车辆。“事故车辆”一般指结构损坏的车辆。同时,泡水车、火烧车也属于“特别事故车”的范畴。
如符任何一条,即属事故车:
1、经过撞击,损伤到发动机舱和驾驶舱的车辆。
2、车身后翼子板撞击损伤超过其三分之一的车辆。
3、纵梁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4、减振器座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5、ABC柱有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6、因撞击造成汽车安全气囊弹出的车辆。
7、其它不可拆卸部分有严重的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8、车身经水浸泡超过车身二分之一,或积水进入驾驶舱的车辆。
9、车身经火焚烧超过0.5平方米,经修复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