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本是指机动车行驶证,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辨认不清的,机动车所有人按以下规定和程序到车管所办理,提交下列资料并交验车辆:
1、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行驶证》。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拓印模。
5、《机动车登记证书》辨认不清的应将辨认不清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