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上开车,车辆的车速在10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100米以上。在普通道路行车,车速在80km/h时,安全车距为80米;车辆车速在50km/h左右时,车辆的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车速在40km/h以下的时候,车辆的安全车距不低于30米。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的安全距离如下: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