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规定,一般停车位标准尺寸大小是根据车型大小来确定的,小型车位尺寸采用2.5~2.7×5~6米的尺寸。
单车道回转车道宽度不小于3.5米,双车道不小于5米,回车路段应满足一辆车一次性回转的需要,为安全起见或可停中大型车辆,多设置为6米以上。
具体如下:
(长≤6m,宽≤1.8m)的车:规范车与车之间间距为不小于0.5米,车与墙、车位端之间间距不小于0.5米。
(6m<长≤8m,1.8m<宽≤2.2m)的车:车与车之间间距不小于0.7米。
小车停车位:长度大于等于5米,宽度2.2-2.5米。
大车停车位:长度7-10米,宽度4米,具体视车型而定。
按照《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小型汽车室内停车库的具体车位尺寸如下:
小型汽车的外廓设计尺寸为4.8m(长)x1.8m(宽)x2.0m(高)。采用垂直式停车方式的小型汽车停车位最小尺寸宜为5.3m(长)x2.4m(宽),停车位前端的通车道最小宽度宜为5.5m。小型汽车与左右两侧墙面的最小距离应为0.6m,与前后墙面的最小距离应为0.5m。
现在开发的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大,车位的个数多,为了满足车辆的自由通行,车行道的面积规划得比较大。车行道作为车库内专属于车位的水平通道是车位分摊的主要建筑面积,且占据整个停车位建筑面积的50%甚至更多。
停车位排列方式可以分为三种:平行式、倾斜式(倾角30°、45°、60°)和垂直式,大型车辆停车位不应采用倾斜式和垂直式。具体如下:
平衡式车位:长度标准为6米,宽度为2.5米。
倾斜式车位:斜长度达到6米,宽为2.8米,两斜线垂直距离应保持2.5米的标准。
垂直式车位:长大于等于5米,长度通常设置为6米,宽为2.5米,一般2.5x5.3m为最佳标准停车位尺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3条第二款: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34条,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63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禁停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
此外,还规定了路内停车泊位不应设置地锁,防止被私人占用;禁止路内停车道路的一侧可设置隔离护栏、隔离桩和隔离墩等设施;停车泊位撤除或取消后,应及时清除路内停车标志、标线及其他停车管理设施,以防止车辆继续停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行。另外,路外公共停车场周围200m~300m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的定量化规定: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从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道路宽度做出了定量化的规定。双向道路,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大于12米,可在两侧设置泊位;实际宽度位于12米与8米之间,可单侧设置;小于8米,不可设置。单行道路,车行道路路面实际宽度大于9米,可在两侧设置泊位;实际宽度位于9米与6米之间,可单侧设置;小于6米,不可设置。在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设置方面,《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规定,路内停车泊位应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2%,停车泊位在20个以上时,宜设置不少于1个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
停车位标线颜色:
白色:收费停车位;
蓝色:免费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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