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可以穿4厘米以下的高跟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赤脚及用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被扣除2分并处以一定罚款。拓展资料:穿鞋跟过高或鞋底过厚的鞋对驾驶的影响如下:1、由于鞋跟过高(4cm以上),当驾驶员想踩下刹车或油门时,鞋跟很容易卡在加速踏板(刹车踏板)和汽车地面之间的空隙,踏板仅仅能踩下,严重影响正常驾驶。2、在油门和制动踏板之间转换时,后跟很容易在转换的过程中卡住。3、穿鞋底太厚的鞋时,脚部对于踏板的踩踏深度感知会变弱,导致加速或减速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