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类型为小型、微型面包车。
2014年9月1日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行业标准实施,对原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中部分车型特征符合面包车定义的,即“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指发动机缸体整体位于汽车前后轴之间的布置形式),宽高比(指整车车宽与车高的比值)小于等于0.9,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核定车辆类型为小型、微型面包车。
面包车属于客运机动车拉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小型、微型面包车。
2014年9月1日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行业标准实施,对原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中部分车型特征符合面包车定义的,
即“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指发动机缸体整体位于汽车前后轴之间的布置形式),宽高比(指整车车宽与车高的比值)小于等于0.9,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扩展资料:
在《机动车结构术语分类》中对面包车定义为: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指发动机缸体整体位于汽车前后轴之间的布置形式),高宽比(指整车车宽与车高的比值)小于等于0.90,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国大陆从日本进口了一些“工具车”,是以前中国大陆没有的车型,大家觉得很象当时市面上的面包,再加上前后没有突出的仓体,就像缩小的巴士一样,“Minibus”的读音也近似于“面包”,就被取了个“面包车”的外号。
逐渐“工具车”的叫法都被取代了,那时中国大陆地区的面包车远没有今天这么式样丰富多彩,大都是一个长方体的形状。主要车型一般都是中国制造,像金杯、中顺、长安、哈飞、昌河、五菱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面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