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申请条件:
设备条件:
企业配备的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应与其生产程序和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应良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和使用要求;允许外包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的技术经济合同,并应具备以下专用设备、测试、检测和诊断设备、通用设备、测量仪器和主要手工工具。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和无报酬设备;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和设施必须符合汽车维修和小修作业的要求,符合安全、环保、卫生和消防的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
停车场标识清晰,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修、小修和停放。
人员的条件和限制
技术管理人员:至少要有一名具有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的人员,负责企业正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技术人员的技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