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箭联对射箭比赛器材的要求(1.反曲弓)

世界箭联对运动员在比赛中使用的器材有严格规定。选手需确保所用器材符合相关规则,否则成绩可能面临被取消的风险。以下是各类比赛的具体器材规定概览,以及适用于所有类别的通用规则。
首先,对于反曲弓类比赛,允许使用的器材包括:
(1)弓型不限,但需符合射箭中“弓”的通用定义。即包括弓柄、开放式弓窗及弹性弓片,弦则直接固定在弓片两端。使用时,一手握弓柄,另一手拉弦并释放。
1.1)弓把上可有多色引把及商标标识。
1.2)可用带护腕的弓把,但护腕不得频繁触碰选手的手或手腕。
(2)弓弦股数无限制,可采用不同颜色和材料,弦中央可加护弦线及箭尾定位器。但弦上缠线部分在满弓时不得超过选手鼻尖,也不得加装辅助瞄准设备。
(3)可使用可调节箭台,但不能是电动或电子的,也不得提供额外瞄准便利。
(4)可使用一个非电动的听觉或视觉定位片。
(5)可在弓上装一个瞄准器,但需遵守以下规定:
5.1)不得配备棱镜、透镜、放大器具、水平仪或电动电子装置,也不得使用多个瞄准点。
5.2)瞄准部件总长度不得超过选手视线2厘米。
5.3)瞄准器可有调整风向及高度的装置,但须符合规定,如使用瞄准器延伸装置等,但不能有辅助瞄准作用。
(6)弓上可装防震器和减震器,但不得用于引弦指示、触碰他物或对其他选手造成妨碍。
(7)箭的类型不限,但需符合射箭中“箭”的定义,且不得对靶造成不当损害。箭上需标有选手姓名或缩写,且同一场比赛中使用的箭必须完全一致。
(8)可使用指套、手套等护指设备拉弦,但不得具有辅助拉弓和释放的作用。
(9)可使用望远镜等视觉设备观察箭支,但不得妨碍其他选手,且望远镜高度不得超过选手腋窝。
(10)允许使用的其他附属用品包括护臂、护胸等,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如脚准星不得超出地面1厘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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