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解读

在家充桩安装的过程中,被物业及相关部门经常作为拒绝理由的标准,当属《GB/T51313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虽然电气方面能够满足,但其中的消防要求,不知劝退了多少车主。那么,我们来看下,究竟是什么要求,让我们一次次挫败。
1.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的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布置在地下车库的首层,不应布置在地下建筑四层及以下。
2.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表6.1.5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4.当防火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5.当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解读】标准中对于防火分区做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防火分区内部划分了防火单元,其最大建筑面积约为防火分区面积的50%,同时需要配建防火隔墙、防火卷帘等分隔设施设备,现有小区防火设计很难满足。
但要注意的一点是,此条是针对新建汽车库的标准,那么,对于既有建筑是如何要求的呢?
【解读】标准用词说明里面解释中对“宜”字的解释是: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也就是说,这一条并非是强制性要求。
对于这些消防设施的要求,不妨看一下《GB50067-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8.2.1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并划分防烟分区;
7.2.1除敞开式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下列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1.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2.停车数大于1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
9.0.4除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的汽车库,以及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内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这四项均是停车场设计的基本要求,且前三项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GB50067-97》这一版本的标准中,同样有相关要求。这些消防设施是设计规范中所强制要求的,如不满足设计要求,则无法投入使用。
那么看到这些之后,你的车位还有消防隐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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