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从“头”开始!凌海交警开展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避免和减少交通意外伤害,4月15日,凌海市局交警大队在前期广泛宣传劝导的基础上,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在城区开展了“大劝导”、“大整治”行动。

安全从“头”开始!凌海交警开展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有驾

今天你戴头盔了吗?

“您好,您的头盔呢?”“依据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您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处以20元罚款”。行动当日,在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周边以及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为重点区域,采取“教育+劝导+处罚”的方式,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对“带而不戴”“戴而不扣”等情形,当场教育劝导并纠正。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安全从“头”开始!凌海交警开展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有驾

请您戴好安全头盔!

“您看这个视频,这个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戴安全头盔,结果头部受到重伤”、“您看这个视频,就是因为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辅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一盔一带”安全知识。依托“马路学堂”,向电动车骑乘人员宣传佩戴安全头盔对于降低交通事故伤亡风险的关键作用,呼吁大家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安全从“头”开始!凌海交警开展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有驾

警方温馨提示:

自2025年2月1日起,《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条例规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并获得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上牌制度,未经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从事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行为。

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凌海警方将常态开展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全从“头”开始!凌海交警开展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有驾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