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聚焦高频事项要件精简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
从业考试提交材料中
不再要求提供本市常住户口及居住证明
市交通局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事项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报名要件中的户口簿或居住证明给办事人带来了困扰,尤其是对一些非哈尔滨市户籍的驾驶员,往往因为没有居住证明而无法办理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不能在本市从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市交通局从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等多方面进行论证,认为居民身份证完全可以核实办事人信息,且拟从业人员一般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可以稳定从业,仅凭户籍信息也不能加强行业管理,关键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行业监督,完善驾驶员资格管理。市交通局从源头着手修订《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按照新修订的《哈尔滨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要求,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考试提交材料中不再要求提供本市常住户口及居住证明。
通过要件精简,减少不必要的从业限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激发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广大驾驶员就业。目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报名要件从原来的5件减少到4件,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小时减少到20分钟,预计全年将使近10000名驾驶员受益。下一步,市交通局将聚焦数字赋能,优化全程网办,为广大驾驶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
来 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 辑: 张晓明
审 核: 张 驰
统 筹: 魏默宁
监 制: 段君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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